摘要
通过对深圳市绩效管理法制化现状的总结,分析绩效管理法制设计中的创新点,并结合深圳市《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条文,分析总结了深圳市绩效管理法制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缺乏高层次的立法,集中表现为绩效评估缺乏相应配套制度的支撑、制度化规范化不够、相关理论研究不足等,最后提出通过立法制度建立一部绩效管理基本法,逐步完善绩效评估与绩效预算等的衔接,确立政府绩效管理中的事后救济制度,加大各种办法细则的规范性和实践性,建立多元化的政府绩效管理运用制度等建议。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Z期9-11,共3页
Leadership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