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良好的治理秩序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也是和谐社会的主要指标之一。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进程中,社会治理创新成为一种必然,而机制创新则是社会治理创新的突破点。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应包括四个维度——权利、利益、互动、价值。理由有五点,第一,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必须保证公民权利;第二,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离不开利益分析法;第三,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是一个互动的过程;第四,社会治理机制创新需要群众价值认同;第五,四个维度辩证统一于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但目前社会治理机制创新面临一些矛盾和挑战,如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矛盾、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矛盾、政府主导与公民参与的矛盾、政府推动与群众认同的矛盾等。对此,必须严守法治底线,从四个维度依法进行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即权利的维度:以公民权利为前提,推动社会组织及公民依法参与治理;利益的维度: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引导社会组织及公民进行利益表达和维护;互动的维度:以互动协商为基础,构建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秩序;价值的维度:以培育法治文化为目标,增强群众对依法治理的认同和支持。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Z期57-60,共4页
Leadership Science
基金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社科联2016年度专项调研课题"社会治理创新视域下青少年参与能力建设研究"(项目编号:QSNYJ2016079)
郑州市2016年度社会科学调研课题"新常态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项目编号:ZSLX201657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