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基本情况我省建築業勞動力調配工作,隨着生產建設的恢復和發展,兩三年來也獲得了發展。一九五一年下半年在建築業中開展了民主改革運動,為了進一步有計劃的把分散的、手工業式的、帶有濃厚封建行會性的建築工人組織起來,逐步做到由政府統一調配,澈底廢除建築業中的封建把持制度,曾在一九五一年十一月製訂‘山東省建築業勞動力調配試行辦法’,並在濟南、青島、烟台、濟寧、濰坊等地成立建築業勞動力調配所,對建築工人進行了登記,組織及調配工作。一九五二年‘三反’、‘五反’運動後,各項工程相續開工。
出处
《中国劳动》
1954年第3期10-12,共3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