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五三年我省就有部分廠礦編製了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組織措施計劃,但到一九五四年才有組織有領導地進行。我們根據中央指示,在省委、省府的直接領導下,對各廠礦編製和執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進行了督促協助的工作,茲將我們的做法簡要介紹於下: 甲、編製計劃方面: 一、在協助編製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前,首先明確幾個問題: 1、應明確省勞動部門在進行這項工作時與其他部門的不同點。首先是與市、縣勞動部門的不同點。省不是直接指導廠礦而是通過市、縣勞動部門對廠礦進行指導的,所以要求各廠礦除將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送當地市、縣勞動部門外,同時要分送省局以便掌握全省廠礦編製計劃的情况。
出处
《中国劳动》
1954年第8期31-32,共2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