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依據勞動組織及計算勞動成果的具體條件而决定的工资,有兩種主要形式——計件工資和計時工資——以及在這兩種主要形式中產生的其他各種制度。計件工資是我們社會的主要工資形式,在計件形式下,工人勞動成果是直接按產品的實物單位計算的。對於每個產品單位或每個已完成的作業都規定一定的報酬额——計件單價,它是用產品定额來除工資率求得的。這樣,工资是和工人所消費的勞動量相關聯,工資的規定依勞動量爲轉移。計件單價在一定時間內是不變的。
出处
《中国劳动》
1954年第8期38-39,共2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