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們根據省委的指示,會於一九五四年四月間,結合第二季度中心工作,在十九個實行計件工资的地方國營廠、礦中,進行了調整定額與修改計件工資單價的工作。從進行的情況來看,大體可分爲三種類型:①領導重視,認真研究省委與上級的指示,製訂較爲先進而且可行的方案,如晋華紡織廠、東山煤礦等單位,都能認真貫徹,效果良好;②領導重視不够,製訂的方案保守,貫徹决心不大,但經過上級糾正,充分發動群衆之後,工作又能導入正常;③領導不重視,思想認識不一致,强調困難,因此在具體貫徹過程中,進度緩慢,問題較多。總的說來,通過這一工作,我們獲得了以下幾點成績: 首先,製定出了較先進的定額,推動了生產:各廠、礦經過搜集歴史統計資料,進行了反覆研究、分析、測算,結合重點查定與吸收工程技術人員和老技術工人的意見,並深入發動羣众廣泛採納了羣众的合理化建議,根據可能提高定額的各種先進因素,製定出較为先進的定額。
出处
《中国劳动》
1955年第1期16-18,共3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