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鄭州市勞動局在去年調配工作中,曾組織工作組分駐省紡織工程公司及省建公司第一工程處兩個重點工地幫助搞好調配工作,所採取的主要做法是: 一、在黨的統一領導下,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工作,既不是孤立地進行,也不是代替工地幹部工作,而是把自己的工作任務插到工地中心工作中去。据工作組的體會這是做好工地駐在工作的重要條件。起初由於缺乏經驗,曾經發生代替工地幹部工作、却忽略了本身應作的工作,單獨下工地了解情况、缺乏與有關部門配合等偏差,后來經過檢查得到扭轉,特別是明確了应經常向市委基建部駐工地工作組彙報工作。主動地爭取黨的指導後,工作得到順利開展。
出处
《中国劳动》
1955年第2期36-,共1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