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去年七月十四日前政务院頒布‘国营企業内部劳動規則綱要’及其决定至今,已經一年多了。在此期間,全国各企業管理部門、企業單位、各級劳動部門和工会組織,都先後展開了有關宣傳及制訂内部劳動規則的各項工作。多數中央企業主管部門对这一工作是給予了应有的重视的,工作進行的也比較深入細緻,因而所制訂的内部劳動規則一般都是切实可行的。如輕工業部造紙工業管理局在草拟内部劳動規則之前,曾組織了八个造紙廠劳動工資科的負責同志,根据‘綱要’精神。
出处
《中国劳动》
1955年第11期30-31,共2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