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國营業鉄路自一九五○年起,即開始試行生产獎勵制度。但是,当時的獎勵办法大都是各管理局自己拟定的,各有一套,極不統一,为生产服务的观點也尚不够明確,表现在很多主要部門和工种的獎勵制度没有建立,而一些次要部門和工种却实行了獎勵,獎勵名目多,什麽都想解决,但沒有真正抓住生产上的關鍵問題。由於对獎勵工作缺乏經驗,以致很多獎勵办法中規定的獎勵条件不明確、不具体,往往不能檢查和統計其完成情况而流於形式。由於獎勵鋪開的面过大,限於國家批准的工资基金計劃。
出处
《中国劳动》
1955年第12期20-22,共3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