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斯大林煤礦’公司加里寧礦井工会礦井委員会直屬劳動保護委員会是按計劃進行工作的。該委員会会同劳動保護公共檢查员规定每日討論兩次有關改進当前礦井中劳動条件的問題。在这一工作中,对討論礦井區區長關於劳動保護情况和对消除生产伤亡事故原因的報導給予極大的重視。分區的公共檢查員都非常積極地参加了这些問題的準备工作。 發給劳動保護委員会委員、公共檢查員和某些工会会員的書面委託,已成为劳動保護委員会实际工作中的一种固定不变的制度。要在什麽地方在那一个地區需要对劳動保護情况進行檢查,什麽地方需要特別注意,这样的指示便是这些委託書的經常內容。同時还規定。
出处
《中国劳动》
1955年第12期38-40,共3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