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55年12月17日至1956年1月17日,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哈尔滨森林工业管理局(下称哈局)连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十四次,死亡职工十六人,平均每两天死亡一人,其中仅1月12至14日三天就死亡五人.1956年1月与1955年1月比较,伤亡事故增加一倍.令人怵目惊心.为了了解这一严重事故的真实原因,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继续发生;今年一月,林业部工作组与黑龙江省劳动局,工会联合会、林业工会哈尔滨区工会等单位,以及哈局派人参加组织了联合工作组对该局伤亡事故严重的通河、苇河森工局的劳动保护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的事实中说明,如果各级领导重视劳动保护工作,切实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从安技教育和安全设备上加强起来,认真贯彻上级劳动保护法令和各种规章制度,伤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该局1月间伤亡事故如此严重,其主要原因,约有下列六点:
出处
《中国劳动》
1956年第6期24-25,共2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