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全国工资会议结束后,各省、自治区和中央直辖市都建立了工资改革的领导机构.有的省辖市和专区、县、市也都建立了工资改革委员会或举行了工资会议.许多省、市党委负责人和厂矿企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会负责干部都亲自领导这一工作.不少地区如北京、天津、唐山、辽宁、黑龙江、吉林、长春、旅大、鞍山、哈尔滨、山东、江苏、广东、武汉、湖南、重庆、甘肃等省、市已成立工资训练班.大批参加学习的干部,已经或即将投入工资改革工作,成为骨干力量.有关工资改革的宣传活动也已陆续展开.中共唐山市委已召开厂矿宣传干部会议进行了布置.北京市。
出处
《中国劳动》
1956年第7期41-42,共2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