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营、地方国营、合作社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前的老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和国家机关的工资改革工作,除了个别单位以外,估计到1956年10月底全部可以结束。按照国务院关于工资改革的实施程序的通知中所规定的工作步骤,现在已经到了进行检查总结工作的阶段了。在每一个比较重大的工作将要结束的时候,我们就要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这决不是一种例行公事,而是我们若干年来进行革命工作的一个优良传统,这是我们从各种工作中进行学习,借以改进工作、提高干部、教育群众的一种最有效的方法。这种检查总结。
出处
《中国劳动》
1956年第11期1-2,共2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