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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事故连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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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峰峰市国营煤矿第三矿、国营基本建設局东大井工程处、国营地質办事处140队、地方国营王鳳矿等四个單位,在今年8月7日到19日的13天中,連續發生四次死亡事故(其中三次是煤矿冒頂事故,一次是馬車行車事故)。工人孙好信、高同会、刘言正、姚金海、孙祥玉等五位同志不幸牺牲了。像这样短期內連續發生死亡事故的現象在峰峰市还是第一次。这些事故的發生并不是偶然的: 首先,这些企业領导只赶生产,不顧安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出处 《中国劳动》 1956年第11期30-,共1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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