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三个规程,是我们国家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法令,在有关企业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但还有些人认为这三个规程只是个表报程序问题,可贯彻可不贯彻;有的强调这些规程要求太高,要贯彻,就得停产关门,因而采取消极应付态度,这是对国家法制的抵触思想,应该批判纠正。有些单位强调“现在生产任务紧,等一等再说罢”,这也是不正确的。安全与生产是不可分割的,越是生产紧张的时候,就更要贯彻劳动保护三个规程,只有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完成任务。强调任务紧,放松安全。
出处
《中国劳动》
1956年第12期9-,共1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