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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工、亦农,能进、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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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济源和山西沁县的地方工業,在劳动制度方面創造了一条好办法,叫做“合同工”。簡单說来,就是在那里开工厂,就在那里的农業社就地招用临时工。在招用时,由企業、农業社、劳动者本人三方面签訂一定工作期限的合同。合同期滿时,如果企業不需要人,职工就回社务农,何时需要,何时再来;如果企業还需要人,就续訂合同;有时合同尚未到期,但由于企業生产任务的改变,不需要劳动力时,也可以提前辞退。总之,在工厂做工就是工人,回社生产就是农民,不存在什么失業問題。这样一来,企業职工就做到了“亦工、亦农,能进、能出”。这个办法的好处很多:对国家和企業来說,可以避免由于窝工、停工所引起的工資基金的严重浪費;对农業社來說,大力地支援了工業,不但是光荣的,而且工業迅速發展起来后。
出处 《中国劳动》 1958年第10期17-,共1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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