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群资同志在“关于新老工人工資問題的調查”一文(“劳动”1958年4期)結尾的几点建議中提出了:“根据当前老工人的工資收入状况,我們認为,有必要在劳动工資方面采取一些根本措施,保証他們一定的生活水平……。”这好像是說,当前老工人的工資收入低了,他們还没有达到一定的生活水平。我不同意这种看法。老工人的生活水平是不是很低呢?国家在对待老工人的收入問題上是否采取了措施呢?最近我們天津国棉二厂在調整职工生活福利和工資奖励制度的工作中,对职工收入情况进行了一次調查,这个材料可供我們参考。 1.在貨幣收入方面,我們調查了6,961人,其中本企業連續工龄在6年以下的。
出处
《中国劳动》
1958年第10期31-,共1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