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川奉节县竹园区开始兴办工业时,由于安排不当,发生过工农之間互爭劳动力的情况。經工厂与农业社訂立合同,采用半工半农的办法以后,基本上解决了这一矛盾。滿足了工业对劳动力的需要,保証了工农业生产的順利进行。据今年第一季度的統計,供銷合作社开办的94个工厂、作坊的全部253个工人中,除39人是技术熟練的固定工人外,其余都是附近农业社来的合同工。这些合同工由农业社按工厂、作坊劳动力的需要情况統一安排,在播种前或收获后等农閑时間到工厂、作坊做工,农忙时回农业社参加生产,并統一規定合同工劳动收入的分配办法。
出处
《中国劳动》
1958年第13期15-16,共2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