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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四、八”交叉作业制的初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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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四、八”交叉作业制,就是在原有的劳动力和設备的基础上将每昼夜三班、每班工作八小时的作业制,改为每昼夜四班、每班工作八小时、班与班之間进行交叉的作业制。这种改革是煤矿职工在党的领导和总路綫的光輝照耀下,在大搞群众运动、大闹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中的一个偉大創造,是煤矿生产組織上的一次革命;是保証煤矿生产持續高产的一个主要条件。由于这种作业制适应煤矿生产特点和生产力不断发展的需要,截至1969年11月底,全国煤矿已有43.3%的采掘工作面实行了“四、八’交叉作业,其中山西省已达64%,吉林省达67%,辽宁省达55%。
作者 赵汝經
出处 《中国劳动》 1960年第2期9-11,共3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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