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企业、事业单位中,建立和健全編制定員制度,制定先进的編制定員标准,是正确地编制和貫彻执行劳动計划、合理地配备和使用人員,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节約劳动力的一个重要措施。几年来的实踐証明,凡是坚持了編制定員制度的,对于劳动力的使用就可以做到心中有数,分配合理,使用得当,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从而做到增产增事不增人、增产增事还减人;而沒有实行或者沒有很好坚持实行編制定員制度的,劳动力使用情况就比較混乱,用人、調人缺乏科学的依据,劳动計划指标往往会被突破,即使由于某些因素节約了一些劳动力,也往往会产生走回头路的現象。因此,在当前开展的轰轰烈烈的节約劳动力的群众运动中,我們应該大抓編制定員工作。
出处
《中国劳动》
1960年第23期8-10,共3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