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民用灯具厂为了保持职工旺盛的生产热情,鼓起更大的干勁,保証生产的持續跃进,根据中央“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生活”的指示精神,在过去劳逸結合工作已經获得显著成績的基础上,更加合理地安排了职工的生活和休息时間。他們确定:坚持实行每日八小时的工作制度,不得任意加班加点;业余时間,每星期一晚上五至六时半为小組会議和党团活动的时間,每星間三、五晚上为政治和技术学习时間,职工自願参加,每星期二、四、六晚上和星期日为职工自己业余活动的时間,任何人不得占用。
出处
《中国劳动》
1961年第1期10-,共1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