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部于一九六二年十月四日公布“蒸汽鍋炉使用登記办法”以后,全国各地鍋炉安全监察部門都在当地党政領导的重視和鍋炉使用单位的支持下,先后开展了鍋炉登記工作,取得了不小的成績。現在,已有占总数三分之一的鍋炉登記完毕,取得了使用登記证。通过登記,掌握了鍋炉的数量、型号、分布情况和技术状况,建立了技术档案,查明了鍋炉設备缺陷,消除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了必要的規章制度,锻炼了干部,这就为今后做好鍋炉安全工作初步奠定了技术基础。但是。
出处
《中国劳动》
1964年第9期14-16,共3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