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一九六一年下半年起,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六十多个棉花加工厂,根据季节性生产的特点,实行了亦工亦农的劳动制度。目前,这些厂的职工总人数中,有百分之六十左右是季节性合同工,其中大部分是亦工亦农劳动者。亦工亦农劳动者在工厂有生产任务时,来厂做工;完成生产任务后,回乡务农。实行亦工亦农劳动制度以后,工厂节约了劳动力,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降低了生产成本。一九六三年和一九六一年相比,在加工任务相同的情况下,职工年平均人数减少了四千多,每人每年加工皮棉的数量平均增加了百分之六十六点六,工资总额减少了一百六十七万多元。
出处
《中国劳动》
1964年第12期10-12,共3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