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六四年,洛阳市劳动局的干部根据机关工作的特点和工作的需要,采取带着問題蹲点劳动,定点、定时参加劳动等方式,积极到企业参加体力劳动。全局平均每人在企业劳动了三十九天,最多的达七十天。在三位局长中,就經常有两位局长到基层蹲点劳动,留在局里的一位局长,每周也坚持参加一天体力劳动。 許多干部在劳动中受到了鍛炼,提高了觉悟。有的人刚下去时还吃不了苦,受不了累;有的人过去輕視体力劳动,认为“得不偿失”。在工人阶級思想的熏陶下,逐步克服了資产阶級思想,越干越有劲了。有的干部还在劳动时帮助工人解决不安全、不卫生的問題,很受群众欢迎。
出处
《中国劳动》
1965年第4期15-,共1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