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七·二一”大学、电视大学脱产学员的福利待遇问题,国务院国发(1979)277号文件已作了原则规定。即:“属于生产性的奖金和劳保待遇,停止享受;非生产性的生活福利待遇,与原生产、工作岗位的职工同等对待”。最近,一些地区来信反映,执行中对有些具体问题的处理不好掌握,要求作明确的解释。根据国务院277号文件规定的精神,现对各地反映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关于清凉饮料费的问题。国家劳动总局征得财政部、教育部的同意,已于一九八○年六月二十六日正式发文答复四川省劳动局:“暑期对在高温、露天作业的人员供应清凉饮料,
出处
《中国劳动》
1981年第1期17-,共1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