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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学徒培训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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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大批青年学徒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培养训练任务十分繁重。从我国国情出发,在一定时期内,学徒培训仍是培训新技术工人的一种重要方式。认真做好学徒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新工人的素质,是四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现就有关的几个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收学徒,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学徒应具备的条件是:思想品德端正,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16至22周岁的未婚男女青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放宽年龄、降低文化条件的,应经省、市。
出处 《中国劳动》 1981年第8期25-,27,共2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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