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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岗计酬倒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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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沁县化肥厂根据本厂密闭式连续性生产无法按个人计算劳动成果的特点,针对“大锅饭”、“铁饭碗”的弊病,在不突破工资总额的前提下,打破了现行工资等级制度,从去年5月开始,实行以岗计酬倒减法的分配制度。实行后,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新气象,月均利润由亏损2.5万元转为盈余2.5万元。为了实行新的分配办法,这个厂先在全厂标准工资加生产奖金的总额以内,测算出每个岗位的工资额。月工资,主要生产岗位为50—70元,次要岗位为40—50元,厂长为70元,厂支书、副厂长为65元。车间、科室负责人为50—60元。工人中主副操作工和科室负责人中正副职的工资差额一般为5元。全厂标准工资、生产奖金增加时,岗位工资数额相应提高。
机构地区 山西省劳动局
出处 《中国劳动》 1983年第4期10-11,共2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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