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劳动工资问题(三)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三、劳动就业制度1.用工制度我国的劳动用工制度有: (1)固定工制度。在国民经济计划增加职工指标范围内新招收的职工为固定工。固定工制度是目前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大集体企业中主要的用工制度。它的好处是职工的工作安定,职业有保障。执行中的主要弊病是企业用人的多少,同本企业的生产任务是否饱满、经营的好坏、劳动生产率的高低等完全脱节。职工一旦参加工作,不管这个单位的生产(工作)是否需要以及劳动(或工作)好坏,只要没有重大过失,其职位可以一直保持到退休。这就是所谓的“铁饭碗”制度。(2)劳动合同制,是目前劳动制度改革中正在试行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它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契约以法律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作者 俞树芳
出处 《中国劳动》 1983年第16期31-32,共2页 China Labor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