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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劳动合同制工人和集体企业职工实行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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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3月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独立核算的全民所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和独立核算的城镇集体经济组织中的职工,试行养老保险办法。这个省规定的养老保险的内容主要有两项:一项是被保险人退休后按有关规定领取养老金;另一项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由保险公司付给丧葬费。
出处 《中国劳动》 1984年第13期26-,共1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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