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整顿“以工代干”工作开始以后,一些退伍战士来信反映,他们在部队服役期间曾经代理过排长、营部书记、技师、电台台长等干部职务,退伍后又安排做干部工作,要求将在部队代理干部职务的时间和退伍后分配做干部工作时间一并计算,衡量转干。对此,劳动人事部干部局计划录用处在《中国劳动》今年第四期作了“退伍战士在部队代理干部职务的时间不能和退伍后担任干部工作时间一并计算,退伍战士的代干时间应从到地方后做干部工作时间算起”的答复。这个答复登出以后,有些同志不理解,认为这样答复不合理。最近,我们走访了干部局计划录用处的负责同志,请他作了一些具体说明。
出处
《中国劳动》
1984年第13期27-,共1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