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劳动组合要和厂长负责制有机结合。劳动组合是根据企业生产发展需要,按照企业管理层次,组织势动力的合理使用。企业厂长负责制要围绕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建立一个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率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系统。作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保证体系,劳动组合则是建立以厂长为中心的企业组织系统的最好形式。以厂长为中心的劳动组合,是以实现厂长任期目标责任为前提的组合,它要求厂长和各级负责人在组合中做到任人唯贤,努力提高组合的质量,保证劳动组合的健康发展。
出处
《中国劳动》
1987年第10期45-,共1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