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怀斌同志在《南阳师专学报》及《逻辑科学》上连续发表文章,对我参加编写的几本逻辑书中关于周延问题的说明,有所批评。因之我想借《南阳师专学报》的宝贵篇幅,说几句答辩的话。第一、离开了周延的正确定义无法说清楚肯定命题的谓项是否周延。一切主张有的肯定命题的谓项周延的说法,往往都对周延、不周延下了不正确的定义。
出处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1985年第2期74-75,83,共3页
Academic Forum of Nandu: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of Nanyang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