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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优先”应以公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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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根据此条例规定,'军人优先'是明文规定的一种权利。但在当今这个秩序社会里,这样真的可以么?军人保家卫国、流血牺牲,不论雪灾、火灾,永远冲在第一线。特别是近日。
作者 谢春乾
出处 《雷锋》 2016年第8期34-34,共1页
关键词 残疾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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