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看到古代的文物,怎样就能断定它的时代呢?上面提出的问题,有时文物本身就可以做出明确的回答。1973年夏,山东省文登县简山公社出土了一只重三十二公斤的铁权,它的侧面镶着一方铜诏版上面刻有:“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等铭文。这段铭文,是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所颁布的诏书,因此说明这件铁权正是秦代的标准衡器,这是文物本身“自报家门”的例证之一。作为中国奴隶制社会的标志的大量青铜“礼器”上,也往往有铭文。在这些铭文中,也常常记有年代,例如1963年宝鸡贾村出土的何尊,上有一百二十二字的长篇铭文,开头就说“惟王五祀”的记事。
出处
《南方文物》
1978年第3期4-,2,共2页
Cultural Relics in Souther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