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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怎样做好文物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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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批转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请示报告》,即国发(1981)九号文件,指示:“各省、市、自治区要分别情况进行一次文物普查或文物复查工作。”省文化局根据国务院文件的精神也作了相应的部署。赣州和九江地区都转发了地区文教局(文化局)关于开展文物普查的请示报告。抚州、赣州地区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巳经结束,萍乡市、南昌市。
作者 李科友
出处 《南方文物》 1981年第4期90-95,97-100,共10页 Cultural Relics in Souther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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