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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赣南地区“收除同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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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赋税是封建官僚机构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田房契税,国课攸关。民间置买之后,倒应即时投税,以便征解'(1)是一直以来的定例。税契是一种征税制度,又是政府为确保田赋收入而对土地进行动态管理的手段,税票就是税契制度的直接体现。学术界对明清税票的样式、发展演变等多有揭示(2)。在江西省博物馆藏契约文书中.
出处 《南方文物》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295-300,164,共7页 Cultural Relics in Southern China
基金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清代-民国江西地区田宅契约研究》(编号:15YJC770023)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一般项目《清代-民国江西契约文书中的宗族结构与宗族经济》 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一般项目《清代—民国江西民间田宅契约整理与研究》(编号:YG2016125)阶段性成果 北京用友公益基金会“商的长城”一般项目《清末民初江西地区契约文书整理与研究—以田地、房产等文书为中心》资金资助(项目编号:2017-YX08)
关键词 江西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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