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短期自由刑收效有限,弊端日益凸显。对于短期自由刑易科罚金刑,应对犯罪人进行风险评估,即采取审前追查和事后追踪相结合的措施,进而确定是否易科。为避免罪刑失衡现象的发生,应对易科范围有所限缩。鉴于劳动的等价性,易科制度应采取日额罚金比例制,即以犯罪人日额工资的一定比例令其缴纳罚金。罚金比例的确定要以短期自由刑的刑期为尺度,兼顾考虑犯罪人的可承受能力。此举彰显了刑罚的经济性,利于实现最大的刑罚效益价值以及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29-33,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