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立法层次较低、资源短缺以及机构设置不合理等原因阻碍了法律援助制度的持续发展。要走出困境,可以尝试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提升立法层次,制定《法律援助法》;通过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发展法律诊所教育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加大财政支付的转移力度以构建多元可持续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确定法律援助机构事业单位的性质,撤销法律援助管理机构来优化法律援助的管理体制。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138-142,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