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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简历也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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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虚构简历,刘志刚以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并于2005年5月19日被郑州二七区法院一审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罚金4000元,偿还受害单位5370元的经济损失。经媒体报道,32岁的刘志刚一夜之间成为家喻户晓的"新闻人物",这毕竟是全国首例因虚假简历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的案件。
出处 《蓝铃》 2005年第8期60-6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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