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6年底,在沈阳某部当报道员的我退伍后,来到广州番禺打工。1998年与妻子结婚,租房问题就提上了议事日程。第一次租房是老乡介绍的,当时火烧眉毛,已经是下午5点钟了,如果天黑以前仍租不到房子,那就要"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了。接到老乡的电话,我赶过去一看,不由得倒吸了口凉气。每月100块钱的租金倒是便宜,可那顶多5平方米的单间,阴暗、狭窄,不时散发出一股霉臭味,说实话跟老家的猪圈差不多。但最终我还是租下了。房东是位本地妇女,40来岁的年龄,据说是某水泥厂的下岗工人,我尊称她为"大姐"。2002年夏季,是我人生最灰暗的一段,我在外晃荡了50多天。
出处
《蓝铃》
2005年第10期33-33,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