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1982)48号文件关于社联要开展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精神,鼓励和调动我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从事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研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实现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和总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参加评选的对象和范围 1、凡我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包括专业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和实际工作者)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取得的优秀成果,均可参加评奖。 2。
出处
《理论观察》
1985年第S1期1-3,共3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