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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剩余价值经济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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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认为应该冲破对剩余价值这一经济范畴的种种传统观念的束缚,应该全面理解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对剩余价值的全面论述。剩余价值不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的特有的经济范畴;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剩余劳动等同于剩余价值;更不能认为商品生产就是产生剩余价值的基础。剩余价值是和扩大的商品生产相联系,只要存在扩大的商品生产就会有剩余价值,社会主义不但不能抛弃剩余价值,而且要利用剩余价值为社会主义服务,人为地把剩余价值与资本主义等同起来是错误的。
作者 胡绍增
出处 《齐齐哈尔社会科学》 1986年第1期11-15,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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