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网络直播文化产业的火爆,各方金融资本井喷式的加入网络直播文化产业投资中,网络直播产业成为当前众多互联网产业当中的香饽饽,使其快速发展起来。但在高速蓬勃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互联网监管力度的薄弱与互联网行业本身存在的复杂性,同时当前法律法规对互联网产业的行为规制并不彻底和全面,导致当前网络直播行业出现违法违规、道德沦丧、人性缺失等各类问题。网络直播运营方不作为、主播职业素养低下、观看者复杂多样、营销号盲目跟风,加之法制监管的薄弱和部分法制监管的空白,使整个网络直播行业乱象横出。
出处
《理论观察》
2019年第1期98-100,共3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
基金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省级项目<关于网络直播法律规制问题的研究>(项目编号201810166068)的最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