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和深入,客观上要求上层建筑相应地进行多方面的改革,特别是要求作为上层建筑的行政组织机构(政府机构)进行改革,从根本上克服我国行政组织部门林立,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人浮于事,职责不清,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官僚主义严重等弊端。笔者最近到四川省一些县进行调查,得知县政府过去一般只有二、三十个部委、局级单位,一百几十名工作人员,工作效率比较高。现在机构一般增加近一倍。
出处
《理论与改革》
1987年第3期21-24,共4页
Theory and 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