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党委作为党的组织系统的一部分,有其区别于党的中央组织和基层组织的既定职能和职责。要搞好地方上的党政分开,必须首先划清地方党委与同级国家政权机关的不同职能,明确地方党委的职责范畴。对于地方党委来说,它的职能作用,主要表现为在执行中央路线和保证全国政令统一的前提下,对本地区的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地方党委的工作职责大体可以概括为三个大的方面:(1)在党的整个组织系统中,沟通党的中央组织和基层组织。
出处
《理论探索》
1988年第4期50-52,共3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