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逻辑可以从治理腐败的两大要素——制度和人及其关系出发,主要结论有二:仅仅诉诸于人,权力垄断就无法打破,只有依靠制度,才能管住权力;用制度管住权力的思路或方法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用制度替代人,即人们常说的"把权力交给制度",在存在好制度的情况下,这是优先选项;第二种是在制度不能完全替代人的情况下,就不得不在人和制度间进行分权。人只能行使倡议权,而必须要把终裁权交给制度。三个不同领域的案例对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逻辑进行了解释和验证。在传统的中国权力体系中,普遍地存在着个人垄断权力的现象,这可以解释腐败广泛存在的现象。解决对策就是要在任务权的配置上,按照前述两种情况实现革命性的变革;在任务权之外,还要设置监督权,并通过创新实现监督权的有效。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43-47,共5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