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夫妻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是在夫妻离婚时,除子女抚养问题外的又一重要问题,而夫妻债务的认定责任是夫妻财产认定中的一部分。但是现行的《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里面关于怎样认定夫妻债务方面的问题的相关规定比较模糊,这就给对夫妻债务性质的认定问题在实践中造成了很大的困扰,那么该如何认定丈夫或妻子以自己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维持过程中,向第三人所形成债务的性质,更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甚至,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针对相同或相似的案情,不同法院、不同法官竟会作出了不尽相同甚至是相反的判决。实践中也不乏出现以逃脱债务为目的的假离婚和以真离婚中的伪造债务以达到霸占、独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严重损害了债权人或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出处
《吕梁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第4期27-29,共3页
Journal of Lvliang Educ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