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各地正在实践与探索的新型社会组织建设为农村基层治理开辟了新途径,闻名全国的"赣州模式"率先实现了传统民间组织的成功转型。基于对赣州两乡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实证调查,后税费时代下农村新型社会组织经历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政府—社会"全面合作,政府替代性主导的三大发展阶段,并潜伏着从"共治"到"离治"的乡村治理危机。前期,新村建设理事会所具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合情性"共同塑造了地方社会共治的格局;后期,在"分利秩序"下组织精英的分化、村民个体的分裂和地方政策的私性偏向,都导致了新村建设理事会的信任危机,新型社会组织出现了离治的趋势。治理思维的行政化色彩,治理领域的权力失衡和治理结构的"寡头化"倾向,都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时期所需要注意和警惕的。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29-137,共9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华南农村社会治理中农民合作的公共性重建"(15BSH102)
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自主科研资助项目(18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