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辽宁沿海经济带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本条例十分必要,同时提出了诸多方面的修改意见,主要包括:一是应明确条例是专门规范经济发展还是同时兼顾对社会建设的规范;二是应明确省政府对沿海经济带的管理体制,强化省政府对沿海经济带的宏观调控;三是应突出沿海经济带发展的自身特点,删去普遍性的规定;四是应处理好重点区域发展与整个沿海经济带发展的关系、沿海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土地使用等方面的关系。
出处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0年第5期11-15,共5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Liaoni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