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11月25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7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产种质资源,规范水产品种选育和苗种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水产苗种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出处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0年第7期60-63,共4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Liaoning Province